近日,泸州医学院改名“四川医科大学”一事在网上掀起了不小的波澜。四川大学已经正式向教育部发申请行政复议,对泸州医学院改名“四川医科大学”表示不满,认为该名称易与其所属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的简称“川医”造成混淆。据了解,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前身为“华西医科大学”,再往前的名称为“四川医学院”,简称“川医”。
这一事件目前尚无定论,但其中暴露出来的关于高校简称是否能受到相关法律保护、该如何保护等问题,应该引起国内教育机构的重视。
更名事件反应不一
网络上对泸州医学院改名“四川医科大学”一事反应不一,关注此事的人展开了热烈讨论,意见不一。
新浪调查发起的“你支持泸州医学院改名为四川医科大学吗”调查中(截至6月23日10时),11万余人参与投票,59%的网友投票表示支持改名,认为教育部都已审核通过就没有问题。其余人则认为“川医”是社会对华西的公认品牌,更名会与此冲突。
可是,此项调查在6月19日之前的数据却是近8成网友对更名持反对意见。
支持更名的人认为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在当地的简称是“华西”,与“四川医科大学”混淆不了。反对更名的人则认为,外地考生在择校时可能会受到误导;另外,泸州医学院是否担得起省级医科大学之名也是个疑问。
四川大学对媒体表示,“川医”是华西医学院的公认品牌,泸州医学院的更名,可能导致社会公众产生四川大学没有医学学科的误解。该校校长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泸州医学院的更名涉嫌侵权。
是否侵权存在争议
高校更名的冲动因何而起?学者蒋理曾撰文指出,我国目前对高校的评价体系存在行政化、功利化导向。一所学校在升格、更名之后,会在师资招聘、学科专业设置、学术研究获得更大的空间。这是高校更名的最大动力所在。
记者梳理近年来有关高校名称的相关诉讼发现,涉及高校名称权的法律纠纷十分频繁,尤其是名校。2003年,北京大学曾经以维护名称权为诉求,接连向法院提起 5 起诉讼。也许是受到侵权事件的启发,北京大学后来干脆将“北京大学”“北大”“燕园”“未名”“PKU”以及北大标志等全都注册为商标。
据了解,对高校名称的侵犯主要形式有这样几种:一是未经许可把高校,特别是知名院校的名称登记注册在企业名称中。虽然工商机关对知名企业名号有保护措施, 但由于高校不属于企业, 所以审批时不能因此拒绝申请。二是未经许可把高校名称注册为商标,“湖大”(湖南大学)、“南林大”(南京林业大学)都曾被抢注为商标。三是以营利为目的冒用或盗用高校名称。此次更名事件中的当事一方四川大学,早在2005年就因校名简称“川大”被房地产商应用在广告中而起诉对方侵犯名称权。经过两年的诉讼,一二审法院均支持了其诉讼请求。由此案也可以看出,高校简称能否纳入名称权的保护范畴,司法界已经给出了肯定回答。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杨立新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泸州医学院改名为“四川医科大学”,原则上没有问题。四川大学如果以前没有使用过这个名字就没有理由反对。杨立新教授还指出,高校名称权属是民法上名称权的一种,而高校简称一般不被纳入名称权的保护范畴。但高校若是将简称注册为商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中国科学院大学法律与知识产权系主任李顺德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不搞经营,不进行市场化运作,比如计划经济时代,高校名称就是一项纯粹的民事权利,但高校现在也存在市场化运作的情况,已经不可能跟市场绝缘,比如很多高校与企业合作办公司、做项目,进行一些营利活动。所以高校现在也带有商号性质,其名称(包括缩写、简称等)开始带有知识产权属性,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存在侵权,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判定。
积极保护避免纠纷
就高校简称撞车、争端频繁的问题,学术界有人主张高校可以将校名、简称、标志性建筑等注册为商标,用商标法来保护附着在校名上的一系列权益。
李顺德表示,许多高校也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开始将包括简称、缩写等的名称注册为商标,运用相关知识产权法进行保护。
学者张贵峰认为,高校如能积极将校名注册为商标,不仅有利于化解“改名争执”,也有利于提高高校对校名的权利意识,更加珍惜校名背后凝聚的知识产权和独特历史人文价值,还可以避免各种急功近利、盲目的更名。
但将简称注册为商标的做法实际上也发生过争议。2006年,山东大学注册了“山大”商标。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山西大学在其后的商业活动中便不能再使用“山大”这个标识。有学者认为这是个在先权利的问题,如果山西大学率先注册“山大”很有可能也会成功。那么,河南大学和河北大学、湖南大学和湖北大学、西安大学和西北大学、东北大学和东南大学,对应的简称“河大”“湖大”“西大”“东大”应该被哪家独占呢?
高校名称简称到底在法律上能否受到保护、该如何保护等,还需要继续进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