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推进民生幸福工程暨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会议召开
9月11日,全省推进民生幸福工程暨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会议在南京召开,省委书记罗志军、省长李学勇在会上分别讲话。我委主任、党组书记陈震宁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进一步做好民生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总体思路,以实现共同富裕、共享发展成果为导向,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民生幸福工程为抓手,统筹推进民生社会事业发展,提升保障改善民生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到2020年,居民收入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民生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保障改善民生继续走在前列。具体体现在:一是形成公平普惠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把基本公共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形成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工作格局。坚持城乡统筹、区域联动、利益兼顾,注重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群体进行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生活水平和公共服务差距。三是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民生制度体系。既发挥政府在政策引导、构建平台、加强监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又引入市场机制,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新机制。四是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合理社会预期。要坚持尽力而为,保证资金投入到位、政策支持到位、工作推进到位;又要坚持量力而行,做到办实事符合民心民意,办好事不超越省情财力。
会议指出,要突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构建现代医疗卫生体系。根据中央深化医改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推进的基本路径,抓住我省作为省级深化医改试点契机,突出重点环节,加快工作推进,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国情、具有江苏特点的医改路子,促进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全民医疗保障制度运转效率进一步提升,药品供应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公平可及性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积极性和创造力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构建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与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衔接的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到2017年,完成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的医改任务,为建立现代医疗卫生体系打下良好基础。到2020年,实现人人享有更高水平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体制机制活力显著增强,医疗卫生发展整体水平位于全国前列,城乡居民健康主要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基本建成现代医疗卫生体系框架。
会议指出,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要求,结合江苏实际,着力构建“五个体系”:一是构建现代医疗服务体系。从建立现代管理体制、优化调整布局、创新人事分配机制、实施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等环节入手,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不断深化和突破。积极推进社会办医,鼓励社会资金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的服务领域,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健全城市大医院与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推进分级诊疗、医师多点执业和智慧医疗建设,让群众更便捷享受到优质医疗卫生服务。二是构建现代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和服务内容动态调整机制,履行政府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要到位,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要到位,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要到位。三是构建现代医疗保障体系。按照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的要求,推动医保由扩大范围转向提升质量,重点在健全体系、完善制度、提高效率上下功夫。四是构建现代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推动基本药物制度向非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全覆盖。改革药品集中采购办法,建立规范高效的医药生产流通机制,切断以药补医的利益链条。建立多方共担的补偿机制,对医疗机构新的运行机制实施合理补偿,避免加重群众看病负担。五是构建现代医疗卫生监管体系。进一步理顺政府宏观管理与医疗服务机构微观运行的关系、政府监管与医疗服务提供的关系,该放的要放开放到位、该管的要管住管得好。大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营造尊重医学、尊重医务人员、尊重患者的社会氛围,保障广大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会议指出,要统筹推进民生领域改革创新,切实增强民生事业发展活力。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一方面,要转变城乡居民增收方式,通过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稳定工资性收入,通过壮大股份合作经济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加财产性收入,通过降低创业门槛、优化创业服务、激发群众创业热情大幅提高经营性收入,通过济困托底增加转移性收入;另一方面,要完善收入分配调控机制,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建立健全公共服务特别是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关系民生发展整体水平。要紧扣“六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一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发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挥棒作用,加快转变人才培养模式;大力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提升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支持民办教育事业发展。二要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围绕更加充分就业,完善就业创业政策和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围绕更高质量就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创造更多适合高素质劳动者的智力型、技术型、管理型就业岗位。继续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点,加大自主创业支持力度。三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抓住提升标准和完善制度两大关键,建立健全合理的社会保障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逐步把城乡之间的医保、养老、低保和困难救助统筹衔接起来,尽快消除城乡制度上的差异。四要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经营方式,通过公租房廉租房并轨运行、扩大共有产权住房模式试点、探索货币化保障安置等多种方式,提升住房保障体系有效性。加快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步伐,推动更多群众改善居住条件。五要创新社会养老服务机制。在加快公益性养老机构建设的同时,着力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积极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和参与养老服务业。在抓好上述民生改革发展的同时,还要统筹推进公共文化、生态建设、社会治理等各方面工作。
会议提出,扎实推进民生幸福工程建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千方百计,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二、着眼根本,切实加强民生六大体系建设。三、重点突破,稳步推进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四、办好实事,积极扩大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五、守住底线,切实解决好经济薄弱地区和困难群体的民生保障问题。六、深化改革,创新健全改善民生的体制机制。